同样,既然道本无名,道是由人们勉强命名的,那么,所命之名只是仅就道的某一特征为理据,或大或逝,或远或反,都不足以完全概括道的内涵、外延、情态和性状,所以说,“名可名,非常名”。
道可道,非常道(1);名可名,非常名(2)。
无(3),名天地之始(4);有(5),名万物之母(6)。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7);常有,欲以观其徼(8)。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9)。玄之又玄,众妙之门(10)。
(1) 道可道,非常道:道是可以阐述解说的,但是并非完全等同于浑然一体、永恒存在、而又运动不息的那个大道。前一“道”,名词,指浑然一体的宇宙本体、永恒存在的天地万物之源、运动不息而又对立转化的规律和法则。因此,又称为“一”。《三十九章》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四十二章》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后一“道”,动词,阐述,解说。常道,指浑然一体、永恒存在、运动不息的大道。
(2) 名可名,非常名:道名也是可以命名的,但是并非完全等同于浑然一体、永恒存在、运动不息的道之名。前一“名”,名词,道之名。后一“名”,动词,命名,称谓。常名,指浑然一体、永恒存在、运动不息的道之名。《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3) 无:指道。《三十二章》曰:“道常无名,朴。”
(4) 天地之始:天地的本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