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对儒家礼治思想的另一重大发展是重新解释礼法关系他认为礼与
荀子对儒家礼治思想的另一重大发展是重新解释礼法关系。他认为礼与法不是互不相容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他说:“礼者,法之大分也,类之纲纪也。”在荀子看来,礼不仅仅是道德规范,它本身就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礼也就是广义的法。荀子指出,礼与法都是维系社会群体不可缺少的手段,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政治学原理。他不同意孟子尊王贱霸的观点,主张王霸杂用,礼法双行,“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荀子作为儒家大师,当然不是把礼法无原则地并列起来。他的王霸杂用主张其实是以王道为主、以霸道为辅。荀子的这一思想实际上为封建社会统治者采纳。汉宣帝曾直言不讳地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荀子王霸杂用、礼法双行的主张以性恶论为理论依据。他说:“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所说的“性”是指人所具有的一般的生物属性。他认为,如果对此不加限制,任其自然发展,便会表现为贪欲:“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由此得出“人性恶”的结论。正因为人性恶,所以才有设置礼义,对人性加以改造的必要。
荀子主张把“性”与“伪”区别开来。他说:“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性是先天具有的素质,伪是后天学习的结果。他所说的“伪”,是指学习礼义制度对人性加以改造。荀子虽强调性伪之分,但并不否认二者的相容性。他指出:“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他认为“化性起伪”是通向理想人格的惟一途径,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努力,不断地陶冶、改造人性,弃恶从善,才能造就出有道德修养、品格高尚的人。荀子的性恶论有力地论证了儒家重教化的思想,但由于他把人性完全看成消极的东西,取消了礼义在人性中的内在根据,有违于儒家注重心性自觉的理性主义传统,故此为后儒所不取。
荀子对儒家人学思想的突出贡献在于,他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他发现天有两种存在意义:一种是作为纯粹自然物的存在;另一种是同人发生联系、作为文化物的存在,即作为人改造对象的存在。天作为纯粹的自然物,它按照自身的客观规律运行着,并不受人的好恶、君主的贤明或昏庸等人事的影响。“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没有意志,不干涉人间的治乱安危。不管是尧治还是桀乱,日月星辰照常运行,四时气节照常交替。荀子由此得出结论:天人相分,各司其职。天自然而然地繁衍万物,没有任何目的。“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对于天的这种职能,人不能随意加以干预,《荀子》内页这叫作“不与天争职”。荀子按照自然界的本来面貌客观地描述天,涤除了传统天命观散布的种种神秘主义观念,在当时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
从文化的角度看,天就不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它变成人类改造的对象。人不能像动物那样被动地屈从自然,而应当主动地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为自己谋利益。但这并不等于说人能在自然面前为所欲为。荀子指出,人要改造自然,首先就得正确地认识并掌握自然界的规律,弄清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人的目的。只有“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才能实现“天地官而万物役”。当荀子从文化的角度看天时,主张“制天命而用之”,作自然界的主人。他在《天论》中写道:“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他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肯定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发现了人的文化特质。这表明儒家对人自身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秦汉之际,出现《易传》、《中庸》、《大学》三部儒学著作,对古典儒学作了概括和综合。大约形成于西周的《易经》原是一部卜筮之书。《易传》是关于《易经》最早的注本,共有《彖传》上下、《象传》上下、《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等七种十篇,号称“十翼”。《彖》、《象》编在卦、爻辞之后,解释每卦、每爻的含义。《文言》附在《乾》、《坤》两卦之后,解释这两卦的卦意。《系辞》、《说》、《序》、《杂》独立成篇,附在卦之后。《易传》相传为孔子所作,实际上是战国末儒生所作,非出自一人之手。《中庸》、《大学》皆为《礼记》中的一篇,相传子思著《中庸》、曾参著《大学》,皆不可靠。实际上大约写于秦汉之际,作者不可确考。《中庸》、《大学》在南宋以前并未单独刊行。到唐代受到韩愈、李翱的重视,把它们同《论语》、《孟子》相提并论。到宋代,理学家把《中庸》、《大学》、《论语》、《孟子》并列为四书,奉为儒学的经典。
《易传》把天道、地道、人道加以综合研究,试图建立一个包罗万象、广大悉备的哲学体系。《易传》认为《易经》包含的易理是宇宙万物的最高法则。“《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天道、地道、人道都是一个道,都是易理在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体现。故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人道焉,地道焉。”何谓易理?《易传》的解释是:“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易传》用动态的观念搭起了儒家有机宇宙观的基本框架。
《易传》把对立面的相互作用看成运动变化的泉源,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等命题,初步揭示了对立统一律。《易传》认为矛盾的双打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革卦·彖传》中说:“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革卦的卦象是离下兑上,兑象征沼泽,含有水意,离象征火。火在下,水在上,水火不相容,矛盾双方发生了斗争,遂引起变革。《易传》把变革看成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主张在斗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顺乎天而应乎人”,主动地推进变革,促进事物的发展。《易传》并不一味地强调斗争,更重视对立面的统一、和谐,把刚柔相济奉为“正中之道”。《易传》把对立面的统一称为“太和”,而“太和”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易传》还看到发展的无限性,提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命题。《易传·序卦》解释说,未济卦之所以放在最后,正是要表示发展变易是没有终点的。《易传》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辩证法思想,对中国辩证思维传统的形成有深远影响。
《易传》从有机的宇宙观和朴素辩证法出发,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哲学。它主张“惟变所适”,顺应变化,与时俱进。它倡导刚健精神,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这些警句鼓励人们奋发有为,具有催人向上的力量,充分表达了儒家积极人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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